赫山區(qū)法院案例撰寫工作創(chuàng)佳績
2024-01-22 18:10:24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楊紹銀 | 作者:陳曦范質慧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曦 范質慧 )益陽市赫山區(qū)人民法院本著為司法實踐服務的目的,善于總結提煉辦案中的精典案例,以充分發(fā)揮其指引作用。近日,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(fā)《關于全省法院2023年度案例工作先進單位、優(yōu)秀通訊編輯、優(yōu)秀案例分析評選活動結果及各類案例采用情況的通報》,該院1篇案例獲優(yōu)秀獎,2篇案例被《中國法院年度案例集成叢書》采用。
由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陳燕和益陽市赫山區(qū)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李強合作撰寫的《龍某與文某場外配資合同糾紛案——場外配資效力認定及強行平倉的損失承擔歸責原則》被評為2023年度全省法院優(yōu)秀案例分析評選活動優(yōu)秀獎。
赫山區(qū)法院原法官助理彭波撰寫的《某順風車App平臺與車主、乘客之間法律關系的認定問題及其處理意見——羅某訴肖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》及赫山區(qū)法院員額法官李亮撰寫的《管理人對擅自進入消力池造成自身受損的不承擔賠償責任——肖某薇等訴益陽某水利局、益陽某大閘事務中心生命權案》兩則案例被《中國法院年度案例集成叢書》采用。
責編:楊紹銀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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